| 发布日期:2025-11-01 13:07 点击次数:163 |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该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涉企收费不规范、贷款数据不准确、贷款用途监控及支付管理违反监管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三查”违反监管规定、并购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以及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规范。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罚款合计380万元,并对王恺忱、王占君分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苑素静、刘静平、徐勇、薛伟楠分别给予警告。